|
|
|
| 失智者團體家屋(Group
Home)是提供失智者一種小規模,生活環境家庭化及照顧服務個別化的服務模式,滿足失智者之多元照顧服務需求,並提高其自主能力與生活品質。有別於一般的機構式照護,家屋的空間規畫猶如一般家庭,有共用的客廳、餐廳、廚房、廁所,及屬於自己的臥室、廁所。照顧服務員及工作人員都有受過失智症相關訓練,他們像朋友家人一般陪伴失智者共同生活,尊重失智者的生活經驗並依照失智者的獨特性與病程,依個人喜好與興趣制訂個別生活照顧計畫,將照顧及復健技巧融入日常生活中,且協助失智者能夠從生活中維持其既有的功能,幫助失智者安心地過正常的生活,延緩退化的速度。
|
| 經醫師診斷中度以上失智(CDR為2分以上)為原則,具行動能力、但需被照顧之失智者。(實際入住標準可洽詢團體家屋單位) |
|
| 2. |
適當引導、輔助失智者生活參與及管理,並能因應緊急狀況。 |
|
| 依失智者分級有不同標準,是否有補助請逕洽各團體家屋。 |
|
|